Coombs' method

出自翠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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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库姆斯方法(Coombs' method),也称为库姆斯规则(Coombs' rule),它是一个由克莱德·库姆斯(Clyde Coombs )设计的投票系统,被用于在只有一位获胜者的情况下,选民需要根据喜好对每个候选人进行排序的选举中。这种方法与instant-runoff voting(排序复选制)(也被称为preferential voting(优序投票制)、the Alternative Vote(顺位投票制))相似。

步骤

选民在他们的选票上对所有候选人进行排序。 如果有候选人在选民的第一偏好中获得了绝对多数,则它就是获胜者。如果没有候选人在第一偏好中获得绝对多数的话,则把获得最多最后偏好的候选人淘汰(这是与instant-runoff voting不同的地方,instant-runoff voting是淘汰获得最少第一偏好的候选人),然后再从剩下的候选人中进行比较,直到选出获胜者。

例子

假设田纳西州要进行一场选择州府的公投。田纳西的人口都集中在四个主要的城市。我们假设所有的选民都住在这四座城市,并且他们都希望离州府尽可能的近。

这四座候选城市分别是:


孟菲斯市(Memphis ):全州最大的城市,占总选民比例 42%,但是离其他城市较远

纳什维尔市(Nashville ):占总选民比例 26%,位于州的中部

诺克斯维尔市(Knoxville) :占总选民比例 17% 查塔诺加市(Chattanooga ):占总选民比例 15%


选民的意向如下:

Image:Es-coombs01.jpg‎


假设所有选民都按照他们的意愿忠实地投票,则结果如下:

Image:Es-coombs02.jpg

在第一轮中,没有一个候选城市在选民的第一偏好中获得绝对多数(51%)。

孟菲斯市在选民的最后偏好中获得了最多的票数,因此首先被淘汰。

在第二轮中,由于孟菲斯市已被淘汰,所以必须把它排除。孟菲斯市原本是第一组选民的第一偏好,现在则由原来的第二偏好纳斯维尔市获得这42%的第一偏好,因此纳斯维尔市就在这一轮获得了第一偏好中的绝对多数(68对15+17=32),成为了当选者。提醒:在最后一轮中,我们无须看最后偏好的结果。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例子里面,库姆斯方法选出了Condorcet winner (孔多塞胜者),但是这并不是必然的。

策略性投票的可能性

库姆斯方法在应付这三种投票策略上是有缺陷的:放弃原来属意的候选人而折中选择当选机会较高的候选人;刻意选择较弱的候选人进入下一轮而使自己属意的候选人处于有利地位;几个候选人之间联合而使其他候选人落选,增加他们的当选机会。